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韩媒:美坠落卫星残骸或已飞越朝鲜半岛上空 未造成损失******
中新网1月9日电 综合韩媒报道,当地时间9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科技部)表示,当天坠入大气层的美国地球辐射收支卫星(ERBS)残骸或已飞越朝鲜半岛上空,尚未接到关于损失的报告。
韩联社称,卫星残骸的具体坠落时间和地点将由美国空军公布。韩科技部介绍,当美方观测到卫星坠落,或持续90至120分钟未观测到卫星时,即可断定卫星已经坠落。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称,韩科技部将在美国空军完成分析后,正式公布卫星的最终坠落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据报道,韩科技部此前曾研判卫星残骸或于9日12时20分至13时20分坠落在朝鲜半岛附近地区,并已于当日早间发布预警。上午11时31分许,科技部向全体国民发送灾难安全提示,提醒民众注意安全。
据悉,这颗卫星于1984年10月5日由“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发射,重2450千克,执行观测、分析地球热辐射分布的任务。该卫星卫星的设计寿命于2005年终结,此后继续绕地球轨道旋转,受重力影响逐渐向地球靠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