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计划3月后体育赛事向民众敞开“大门”******
中新网杭州1月11日电(王逸飞)11日记者从浙江省体育局获悉,该局计划在3月后面向全体观众开放各类体育赛事。在此之前,该省相关体育赛事仍遵循“不禁止”“不提倡”“不举办”的原则。
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正式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也让各地相关体育赛事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受到关注。
浙江省体育局竞赛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相关体育赛事仍遵循‘不禁止’‘不提倡’‘不举办’的原则,全省不硬性禁止举办各类体育赛事,3月前不提倡举行各类竞技性较强体育赛事,省本级各类体育比赛3月前原则上不举办。”
据悉,考虑到竞技比赛都有一定强度,且“阳康”后大多数人恢复期间不能开展剧烈运动等原因,浙江并未迅速敞开赛事“大门”。浙江省体育局计划在3月后面向全体观众开放各类体育赛事,具体相关事宜该局将在其官网及时发布。
上述负责人表示,除了3月后向观众开放外,浙江省内所有体育赛事还将严格有序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新修订《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执行和申报,实现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和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机制。(完)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家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